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吴春凡、李凤元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吴春凡,男,51岁,原四川旭成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3年6月8日上午11时左右,吴春凡在戌街乡项目工地施工作业时被掉落的石块砸到背部。吴春凡受伤后单位安排工作人员送至元谋县人民医院就诊治疗,在医院等待做CT检查时突然晕倒后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视同为工伤。
2.李凤元,男,52岁,原楚雄洪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55分左右,李凤元在牟定县新桥镇狮子山公墓上班时腹部疼痛被送至新桥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治疗。医生接诊后给李凤元开具药方进行输液治疗,输液结束后李凤元在输液病房外突然晕倒,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视同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