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舒世宏、姚能江等4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舒世宏,男,54岁,云南路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3年5月11日19时30分左右,因高压停电,舒世宏在为江坡镇牟元高速妥安隧道施工段生活区及加工房送电时,断路器发生故障导致短路爆炸起火,造成舒世宏全身多处烧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姚能江,男,57岁,宜昌东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3年6月6日中午12时左右,姚能江在戌街乡项目工地进行支护施工作业时,钢拱架滑落砸到姚能江右脚,造成姚能江右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杨泽中,男,52岁,成都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3年6月4日上午9时左右,杨泽中在凤屯滇中引水3标项目工地立架台车上进行打风眼工作时,不慎滑落摔在撑子面上,造成腰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巴洪章,男,39岁,凤屯镇人民政府职工。
2023年6月12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凤屯镇龙丰村委会信息员巴洪章驾驶摩托车与同事在开展耕地流出拍照取证的返回途中不慎摔倒,致使全身多处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