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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牟定县龙川河燃灯寺至江坡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62P-/2023-0727002 公文目录:劳动监察保障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

牟定县龙川河燃灯寺至江坡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各分包单位及建筑工人:

牟定县龙川河燃灯寺至江坡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于2020年9月9日月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仕龙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已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第九条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5日)。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若在公示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云南仕龙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将在公示期满后撤销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举报投诉电话:0878—5215056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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