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楚发改能源〔2025〕53号)要求,经牟定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牟定县列入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方案的1个风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进行市场化竞争配置(详见附件1)。
(一)参与市场化竞争配置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每个集团公司限1个下属公司报名)。
(二)本次风电资源市场化竞争配置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报名。
(三)实行负面清单、一票否决管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存在倒卖指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市场化竞争配置。
(四)项目实施时,选定的项目业主须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具备条件的实施方实施(符合法规规定的可以不招标的情形除外)。
企业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17:30止(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30)。
报名地点: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
联系方式:0878-5211223。
(一)报名参加市场化竞争配置的企业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引发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参照附件5)。
(二)报名参加市场化竞争配置的企业按照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项目表》;
2.《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报名材料清单》;
3.《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报名表》;
4.《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分细则》;
5.《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
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
配置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容量(万千瓦) |
镇(乡) |
项目类型 |
1 |
力石村项目 |
2 |
安乐乡 |
风电 |
附件2
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
市场化竞争配置报名材料清单
序号 |
申报材料名称 |
1 |
《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报名表》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4 |
企业法人出具的市场化竞争配置报名经办人授权书 |
5 |
企业综合投资实力说明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新能源建设业绩及运营能力等) |
6 |
项目建设实施能力说明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配项目清单、企业建管实力、已形成的前期工作相关材料等) |
7 |
调节性资源建设贡献说明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内建成或取得省级相关文件支持开发建设火电或燃气发电项目情况等) |
8 |
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说明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修复方案及措施、土地综合利用及节约用地措施等) |
备注: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十份)。
附件3
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
市场化竞争配置报名表
报名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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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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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竞争配置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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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经办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4
牟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
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企业综合投资实力 (30分) |
1-1 |
资产负债率(10分) |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分档进行综合评分。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得10分;在70%-80%的,得8分;资产负债率80%-90%的,得6分;资产负债率在90%以上的,不得分。 |
1-2 |
信用等级(10分) |
根据金融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评分,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10分;为B级的,得8分;为C级的,得6分;为D级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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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能源建设业绩及运营能力(10分) |
企业在中国境内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为0的不得分;合计在50万千瓦及以下的,得6分;在50-100万千瓦(含100万千瓦)的,得7分;在100-150万千瓦(含150万千瓦)的,得8分;在150-200万千瓦(含200万千瓦)的,得9分;在200万千瓦以上的,得10分。(依据报名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认定) 企业在中国境内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新能源项目最近五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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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实施能力(15分) |
2-1 |
企业建管实力(8分) |
(1)视企业建设管理团队配置情况得1-4分; (2)视企业已投产项目获奖情况得1-4分。 |
2-2 |
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 (7分) |
(1)开展项目选址评价,完成地形测量等工作,出具现场选址评价意见,视工作完成情况得1-2分,未开展不得分; (2)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及相关专题专篇,视工作完成情况得1-3分,未开展不得分; (3)开展项目送出方案研究,视开展情况得1-2分,未开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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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性资源建设 贡献(35分) |
3-1 |
火电或燃气发电项目建设 情况(35分) |
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增煤电、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网”能源发展思路,2024年内建成或取得省级相关文件支持开发建设火电或燃气发电项目的,按照项目建成或获批建设装机容量每万千瓦得0.5分计算,最高不超过35分。 |
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20分) |
4-1 |
生态修复方案及措施 (10分) |
企业以其申报项目为基础,结合区域实际特征,编制具有可实施性、成效性的项目生态修复方案,根据方案深度分档综合评分。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不含8分),一般得4-6分(不含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2 |
土地综合利用及节约用地措施(10分) |
企业编制申报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节约用地方案,根据方案的可实施性综合评分,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不含8分),一般得4-6分(不含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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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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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本公司郑重承诺:对本公司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片面等违规情况,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企业(公章):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