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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牟定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兴源坝水源工程建议书请示的批复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2X7-/2024-1231010 公文目录:批准结果信息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牟定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牟定县水务局关于批复牟定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兴源坝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牟水请〔2024〕4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牟定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兴源坝水源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凤屯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牟定县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兴源坝水源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有大坝、输水涵洞和溢洪道三部分组成。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993.4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县两级政府出资本金198.69万元,其余资金794.76万元由省水投公司向国开行云南分行融资。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9月-2024年12月

八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408-532323-04-01-455963

九、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可为凤屯集镇水厂供水5.08万m3,解决农村供水人口2010人,134头大牲畜、682头小牲畜的饮水问题。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并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抓紧办理规划、环评、土地等审批要件,待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