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持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牟定县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根据《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程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二、抽查检查主体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牟定县交通运输局、牟定县农业农村局、牟定县水务局。
三、抽查检查对象
2024年1—9月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随机抽查项目不少于2个,进场项目在2个以下的全覆盖。
四、抽查检查方式
主要通过交易平台系统查阅的方式开展。
五、抽查检查重点
1.交易项目的公告公示、招标采购文件、评标评审等交易流程是否具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歧视、限制参与公平竞争的问题;
2.是否具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中明确的26个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3.是否具有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4类问题;
4.被抽取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及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客观、公正、独立评标;
5.交易过程中异议(质疑)、投诉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在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音视频全程监控及相关监督人员监督下,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牟定县水务局、牟定县农业农村局、牟定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摇号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
(二)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全过程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和记录。
(三)抽取到的执法人员随机从2024年1-9月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七、抽查结果运用
(一)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将抽查检查结果报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上进行公示。
(二)对在2024年1—9月牟定县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
(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检查情况反馈相关部门。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检查记录。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应当对检查对象基本信息、检查人员、检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双随机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检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