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级文保单位中屯字库移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牟文旅发〔2023〕39号)已收悉。经我局领导研究,原则同意中屯字库迁移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屯字库迁移保护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共和镇中屯村委会杨凹子村民小组菖蒲塘山脚
三、项目建设单位: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迁移保护重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屯字库迁移保护建设工程占地(0.2公顷)3.0亩。主要恢复重建字库烧房、地窖、平台、碑壁等。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一次性补偿的200万元专用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9月—2024年12月
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309-532323-04-01-786606
接此文后,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相关审批手续,待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原牟改社会〔2023〕43号文件同时废止。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