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中心、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精神,按照省、州关于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有关行为,营造平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组 长:何光明 局长
副组长:赵 荣 副局长
王剑 副局长
王丽珍 副局长
孙靖华 副局长
成 员:周 清 政策法规股股长
夏兴明 办公室主任
李之平 党建办主任
吴春菊 工业股股长
李成钦 农经股股长
施 伟 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
胡连勇 能源股股长
李 明 重点项目股股长
柳文桐 价格管理股股长
李晓梅 粮食调控股股长
陆庆鸿 社会股股长
吴晓锋 数字经济和信用信息中心
杨连明 粮食储备军供股股长
施志新 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经理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公平竞争审查主要职责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在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我局相关股室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完成县政府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股会同局机关各成员股室切实落实好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各成员股室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好我局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