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已正式印发。《清单》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有关事项进一步缩减,并明确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为抓好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以云发改体改〔2021〕42号联合转发了国家两部委的清单文件,并就贯彻落实国家两部委的要求作了具体强调。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楚雄州商务局以楚发改体改〔2021〕25号联合转发了国家两部委的清单文件。我县亦转发上级清单文件,请结合《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牟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牟发改法规〔2021〕2号)的要求,一并抓好相关落实工作。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