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牟定县夜宴卡拉OK歌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323MA7NH4QJ5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楚)牟文综罚决字〔2023〕第001号 |
违法事实 |
经依法查明:2023年1月13日21时16分,位于牟定县共和镇明阳尚郡元双公路边的牟定县夜宴卡拉OK歌厅营场所正在营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显著位置未悬挂有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和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备等技术监管措施。该行为属未按规定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内容 |
给予当事人黄XX(牟定县夜宴卡拉OK歌厅)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9 |
处罚依据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