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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06409J-/2020-0922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22日 主题词: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函 文  号: 著录日期:

席学忠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建盖文化室”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文化室建设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村组文化室建设工作是我局的一项工作重点,多年来,我县文化室建设项目,都是整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及财政一事一议等项目经费一并实施,所建设的文化室均属于多功能综合型场所。

每年年底,按照上级文化部门的统筹安排,对下一年度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建设用地和其他配套资金已落实等条件,每年实施的村文化室建设项目最多有3个,并且每个村文化室建设的补助资金仅为4.5万元,只用这点资金建设村文化室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整合其他配套资金才能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目前,李头村尚不具备建盖文化室的条件,请给予理解。下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积极争取具备条件的村文化室建设项目,以满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为村民开展集体活动提供便利场所。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