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美、高锡刚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米村村委会江冲村民小组建盖文化室”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文化室建设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村组文化室建设工作是我局的一项工作重点,多年来,我县文化室建设项目,都是整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及财政一事一议等项目经费一并实施,所建设的文化室均属于多功能综合型场所。
每年年底,按照上级文化部门的统筹安排,对下一年度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建设用地和其他配套资金已落实等条件,每年实施的村文化室建设项目最多有3个,并且每个村文化室建设的补助资金仅为4.5万元,只用这点资金建设村文化室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整合其他配套资金才能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尽管你们村已经落实了建设用地,但根据实际情况,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尚无法建盖文化室,请给予理解。下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积极争取具备条件的村文化室建设项目,以满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为村民开展集体活动提供便利场所。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