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梅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太极村委会辖区新建4所文化活动室”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文化室建设是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每年年底,按照上级文化部门的统筹安排,对下一年度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满足建设用地和其他配套资金已落实等条件。按照州级文化部门每年统筹安排村文化活动室项目情况来看,每年下达我县实施的农村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最多3个,且每个村文化活动室的补助资金仅有4.5万元,就这么一点资金建设一个村文化活动室远远不够,需要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整合新农村建设、财政奖补等其他配套资金才能建设。为此,村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需在场地落实、资金具备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申报。及纳吉村现在虽然已经有了建设用地,但根据实际情况,所需的建设资金缺口还较大,请主动与安乐乡人民政府汇报对接,尽量整合其他资金,再向文化部门申报项目,敬请给予谅解。下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具备条件的村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以满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为村民开展集体活动提供便利场所。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牟定文化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