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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06409J-/2022-071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8日 主题词: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函 文  号: 著录日期:

滕梅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牟定县人民政府兑付化佛山庆丰湖环湖路征地补偿款”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化佛山庆丰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项目因社会资本方融资不到位,庆丰湖环湖公路、牟化公路至化佛山公路在完成征地拆迁和路基工程建设后,于2018年停工无法开展后期工程建设,同时未付共和镇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工作经费3218203.94元,未付凤屯镇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工作经费918792元。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化解化佛山庆丰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项目遗留问题。2021年牟定县化佛山庆丰湖风景道建设项目纳入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300.13万元,申请专项债券24500万元。根据《牟定县化佛山庆丰湖风景道建设项目委托建设协议书》和县化佛山庆丰湖旅游开发项目工作专班会议要求,由县国投集团垫资将庆丰湖环湖公路、牟化公路至化佛山公路征地欠款分别拨付给共和镇、凤屯镇,两个乡镇根据征地协议将征地款兑付到农户。

2022年5月31日县国投集团已垫资将共和镇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工作经费3218203.94元拨付给共和镇,7月13日共和镇已将征地款拨付到涉及村委会和村民小组。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