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06409J-/2025-07220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何光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屯字库’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的提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屯字库位于牟定县共和镇中屯村委会杨凹子村,建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此字库为当地村民杨氏家族修建,由基座、塔身、塔刹(攒尖顶)组成,内设孔子壁画及焚烧字纸的孔洞,原字库内悬有清光绪二十二年大理石碑一块,记述修建字库的始末,为培植风水、尊重文化、诉求富贵太平之意,且为牟定仅有。是中屯人民自古以来崇尚文明、敬天惜字、崇拜文化的象征和精神寄托,为州内罕见历史景观建筑,形制别致,极具历史文化和考古研究价值,是研究当地传统文化和崇尚儒学的重要实物史料。中屯字库于2009年10月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牟定县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原中屯字库为土木夯实而成,因年久失修,字库损毁倒塌十分严重,加之旧社会又遭到极大的破坏。2006年,由当地村民自发组织,按照原来样式在原址捐资进行了重修,由于缺乏专业指导,采用了现代建筑材料保护维修。2017年,在我县境内实施了楚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这是我省实施的一项重点工程,由楚雄经牟定至大姚,是云南省北进四川等西部省份及南下东南亚的国际大通道之一,也是楚雄州骨架网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楚姚高速公路必须从我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屯字库上面经过,无法避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多次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协商请求避让未果,对此群众反映极为强烈,经县级相关领导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并组织国土、林业、文旅、文物管理所等部门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村组意见,反复研究,决定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屯字库重新选址进行异地迁移保护重建,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一次性补偿的200万元专用资金。一直到现在,共和镇人民政府和村组屡次选址,均因选址地点涉及基本农田、林地保护,或是在村庄建设规划范围之外,或是选址地点涉及农户利益,农户提出补偿条件过高等因素,致使该项目至今无法顺利推进和实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协调,聚合各方力量,争取早日实施中屯字库迁移保护项目;加强对中屯字库传统文化的研究,借助楚姚高速穿境而过的地理位置优势,把中屯字库打造成中国文字文化风景区,积极发展乡村文化旅游。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牟定文化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