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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06409J-/2022-0531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31日 主题词: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函 文  号: 著录日期:

李伟先、段绍友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天台三清阁红军长征指挥部旧址修复扩容及展陈提升改造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天台三清阁红军长征指挥部旧址的保护管理工作,三清阁于2005年8月被公布为楚雄州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1月,被列为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目前,由共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由天台中学保护管理和使用。按照州保单位由州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统筹拨款修复的要求,三清阁于2009年,由州财政拨款15万元进行了保护修复;2018年,州财政又拨款10万元,为三清阁配置了消防器材和设备。目前,三清阁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的能力建设。

三清阁作为红二六军团长征过牟定萧克将军指挥部旧址,既有古建筑的保护意义,又有革命教育意义,在全县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和功能,我局正在积极申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牟定段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73亿元,主要以“重走长征路”为特色,深度发展体验游和红色研学旅行,已完成可研编制和初步设计。

感谢您对牟定文化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

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