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洪显芳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继续完善脱贫攻坚补齐短板、巩固提升。1.建议整合资金,对新桥镇桃苴村委会大白坡村3.8公里通村公路、闸箐村5.8公里通村公路、家长苴3.6公里通村公路进行硬化。2.为新桥镇桃苴村委会未建设文化室的村组建设文化室(现目前已建设的是老干冲村、家长苴村、秧田冲村、老梅树村)的建议”,按照《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牟人大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由我局进行办理。自收到办理任务后,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认真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州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规定和要求,目前下达我县的乡村振兴资金均没有可直接使用于单一通村道路硬化或村组文化室建设的项目,所以我局无法立项实施村组硬化和村组文化室建设项目,如以后有可实施此类项目的资金,我局将积极做好项目计划安排相关工作,望您给予我们理解和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乡村道路建设和村组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有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希望您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纳并加以改进,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普向飞 13987840530)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0日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