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第14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王崇华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实施江坡镇福龙村委会福土龙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按照《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牟人大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由我局进行办理。自收到交办任务后,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认真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州关于开展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已将江坡镇福龙村委会福土龙村列入云南省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已于2021年6月23日上报州乡村振兴局,若州、省审核同意将江坡镇福龙村委会福土龙村列入云南省乡村振兴“美丽村庄”之后,我局将及时实施示范工程。如省、州审核不通过,未将江坡镇福龙村委会福土龙村列入云南省乡村振兴“美丽村庄”,请您给予我们理解和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美丽村庄”的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美丽村庄”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如有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希望您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纳并加以改进,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普向飞 13987840530)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0日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