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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892H-/2022-0929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31日 主题词: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文  号:牟乡振函〔2021〕9号 著录日期: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王正翠、田孟英、郭丽梅、黑兰秀、黑美珍、李红梅、郑菊兰、毕其芳、白忠尧、毕仁德、姚家坤、起发林、杨成荣代表:

在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请求加大对扶贫产业小屯冬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1.对基地小黄坡——大坟山水沟进行浇筑(长3000米,规格为40×50);2.投资资金建设基地电力设施;3.对基地4km长的便道进行塘石铺筑;4.在基地的荒山头上建设300亩——400亩的太阳能发电项目;5.帮助开拓市场,增加基地产品销量。”,按照《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牟人大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由我局进行办理。自收到办理任务后,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认真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基地小黄坡——大坟山水沟进行浇筑(长3000米,规格为40×50),投资资金建设基地电力设施,对基地4km长的便道进行塘石铺筑:可以安乐乡人民政府的名义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列出具体实施内容和所需资金预算,报县乡村振兴局之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安排项目资金,后由安乐乡人民政府进行实施。

(二)关于在基地的荒山头上建设300亩——400亩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一是因为光伏发电项目需逐级向州、省报批,“十四五”期间,省州无此类项目指标,故无法立项实施;二是建设300亩至400亩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投资太大,如无中央或省、州资金支持,我县财力无法承担。

(三)关于帮助开拓市场,增加基地产品销量:我局将全面加大消费扶贫力度,依托沪滇扶贫协作,充分借助上海等东部、中部大城市大市场的优势,加强消费渠道对接,争取更多牟定农特产品上“832平台”和到大市场销售,确保群众持续增收。

非常感谢您对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有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希望您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纳并加以改进,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普向飞 13987840530)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0日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