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牟元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MA6K5MK005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应急罚〔2025〕执法大队2-1号 |
违法事实 |
2024年9月24日19时05分许,江坡镇人民政府接到江坡派出所报告,在牟定县江坡镇牟元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花瓶山施工隧道内发生一起装载机与1名工人碰撞受伤,后送牟定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7万元。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给予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牟元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处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24日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