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云南昂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23MACNQN8M5M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应急罚〔2023〕执法大队3-1号 |
违法事实 |
一是未对现场承包作业签订安全合同及责任书。二是责任未层层压实,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未层层落实责任人,对建筑工地现场未进行规范管理。三是现场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不认真,吊装作业现场安全告知不到位,吊装作业区未拉安全警示带。四是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台账不齐全。由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致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罚款三十八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