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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对牟定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乐长箐采石场)行政处罚案

索引号:11532323MB1810259G-/2023-1117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主题词:行政处罚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2日,我局矿山股执法人员对牟定县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乐长箐采石场)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对外来运输车辆装载把关不严,有超限装载行为,未严格执行装载制度和过磅称重制度,致使隐患(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厂区,对交通运输产生安全隐患。当即出具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在2023年4月15日前整改完毕。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通过调取我局视频监控中心“互联网+企业生产”系统2022年12月13日一12月23日的过磅数据显示,按6轴车计,牟定县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安乐长箐采石场)共出场723辆货车,有579辆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超载车辆驶出厂区。结合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牟定大队提供的本企业外来运输车辆的核载信息,通过调查,该矿山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之规定,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并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2023年4月6日,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贰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并限期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企业对外来运输车辆装载把关不严,有超限装载行为,未严格执行装载制度和过磅称重制度,致使隐患(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厂区,对交通运输产生安全隐患。

近年来,非煤矿山企业对外来运输车辆装载把关不严,致使超载车辆驶出厂区,对交通运输产生严重安全隐患。本案中,县应急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加强监管,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联合交通、运政等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源头治超,确保超限超载等带病车辆不驶出厂区,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案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从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矿山企业把好源头装载关,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起到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的作用,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