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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74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4-0702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主题词:提案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4〕2号 著录日期:

李兴东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程序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办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查业务时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文件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47号),《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文件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办理。一是关于一年只开展一次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的问题,凡是符合一户一宅,符合村庄规划,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只要各乡镇按规定上报符合条件的经我局审查后及时报县政府审批,没有下发过一年审批一次的相关规定。二是关于减少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所需的材料,简化办理手续的问题,我局将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在办理农用地转用程序再简化,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关于村庄规划的问题,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乡村建设的法定依据。按照省、州有关工作安排,2021年起,我县积极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县87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于2023年6月29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23年12月底在省自然资源厅完成村庄规划入库备案工作,规划成果已移交到各乡镇。在规划成果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编制的村庄规划成果质量不高、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全、产业用地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为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根据省州关于村庄规划修改及入库备案要求,确需进行规划修改的村庄规划须按下列程序进行:1.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开展村庄规划修改的请示,阐述规划修改理由,已有评估修改报告的另附报告结论。2.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村庄规划修改工作的书面意见。3.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并提交村委会意见、村民代表决议(含利害关系人)及修改内容公示证明材料等关键节点内容。4.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人民政府上报关于批准村庄规划修改成果的请示。5.县级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后村庄规划的批复。6.县级自然资源局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关于更新村庄规划成果入库的申请。7.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关于更新村庄规划成果入库的申请。下步对确需进行规划修改的村庄规划,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入库备案等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