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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牟定县第九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0-0817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17日 主题词:提案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0〕6号   著录日期:

杨慧仙、谭德健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政协县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牟定盛世同创财富中心项目建设的提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经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审批和使用情况

2008年4月,发科屯村民小组招商引资,由云南盛世同创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牟定盛世同创财富中心项目,项目规划选址位于县城发科商业步行街东段延长线,从县医院直通到发科屯村,拆迁居民房屋,与学兴路和万寿路连接。2008年10月,经县发改局批准基建投资计划(牟发改投字〔2008〕128号);2008年11月,县住建局办理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牟城规字〔2008〕1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牟城规字〔2008〕47号)。项目用地总面积0.7743公顷(11.6145亩),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牟定县2007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7〕237号) 批准的国有土地范围。2008年12月9日,经组织挂牌出让,该宗地由云南盛世同创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取得,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二、信访处理情况

由于发科屯村未能按约定完成拆迁工作,一直无法进行开发建设,云南盛世同创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受让土地无法动工建设多次找到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协调处理,该问题已形成一件信访案件。为解决遗留问题,县政府召集涉及部门多次协商后,于2011年11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决定,用经批准拟用于发科屯村留地安置的等面积土地进行置换(现位置),因发科屯村承诺的履行拆迁工作无法完成,导致项目无法启动建设,后用地的置换因群众信访和企业经营原因,一直未能进行开发,经县政府多次协调处理,并于2019年5月召开专题现场会议处理,现该项目南侧部分已动工建设。我局将继续协同共和镇做好群众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项目建设推进。

三、下步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并欢迎你们一如既往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若对以上答复有其他意见,请填写《政协牟定县委员会关于提案答复的反馈意见表》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