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禹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耕地流出违法图斑整治工作中核实改正违法图斑不精准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2023年8月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3】2450号)要求,我县全面对全县“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处置,做到实事求是,重点解决“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用前永久基本农田地类发生变化、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形,主要解决农村宅基地、河流水面、坑塘水面、农村道路、陡坡、深箐等非耕地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核实处置工作;做到稳妥有序,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自然地理和农业生产条件,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我县在开展核实处置工作中,已充分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结合处置方案完成了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并已通过国家核查认定。
二是,自2023年以来陆续开展的2021-2022年耕地流出排查整改、2023年第一批疑似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暨2023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中,我县结合上级要求,耕地流出图斑排查任务由各乡(镇)、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图斑排查后整改方案的制定由各乡(镇)、各村(居)民委员会核实评估,已充分征求乡(镇)、村(居)委会的意见,不搞一刀切。
三是,坚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县级相关部门已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目标统计分析下发至各乡(镇)参考。在开展耕地流出整改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过程中,须参考耕地保护目标确定整改方式,但须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有条件就地恢复的就就地恢复整改,达不到就地恢复条件的须补足相同数量质量的耕地,保证乡(镇)内耕地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