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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4-0715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4〕14号 著录日期:

杨鑫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耕地流出整改结合实际开展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23年以来陆续开展的2021-2022年耕地流出排查整改、2023年第一批疑似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暨2023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中,我县结合上级要求,耕地流出图斑排查任务由各乡(镇)、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图斑排查后整改方案的制定由各乡(镇)、各村(居)民委员会核实评估,已充分征求乡(镇)、村(居)委会的意见,对于不利于后期管护、距离村庄较远、交通不便暨违背农民意愿的流出地块,按异地补足方式处置,不搞一刀切。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