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国彪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耕地流出整改问题修正的建议”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耕地流出整改项目是基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通过与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叠加分析提取流出图斑,由部级、省级分析下发至地方开展排查整改。
第三次国土调查是由国家级验收合格后公布的成果。一方面,在调查成果质量核查中,自动筛查差错率必须小于1%、乡镇抽查差错率必须小于3%、地类抽查差错率必须小于1%或边界抽查差错率必须小于3%,认定为县级调查成果整体质量合格,否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反馈地方,要求省级三调办组织相关县(区、市)进行全面整改,并按时重新提交调查成果方可。另一方面,为坚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各地在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开展流出图斑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措施。有条件就地恢复的就就地恢复整改,确实地势条件较差,老百姓存在抵触情绪的,可按补足相同数量质量的耕地来处置,保证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