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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4-0702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4〕5号 著录日期:

李慧琴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兴和社区北二、北三、北四、西一小组留置小区土地报批进度的建议”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共和镇兴和社区居委会北二、北三、西一小组和龙池村委会龙马池村六组、七组、八组留地安置小区,建设用地规划分别选址于化湖南路法院旁和中园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入口南侧。2020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按照法律政策相关规定,留地安置小区用地需要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向省人民政府报批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手续。我局已于2020年将该项目纳入牟定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2021年11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22我局将上述五个小组留地安置小区用地纳入牟定县2022年第六批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州县直至年底无法落实,2022年12月州自然资源局作不予受理处理。2023我局将上述五个小组留地安置小区用地纳入牟定县2023年第二、三批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直至年底无法落实,2023年11月州自然资源局作不予受理处理。2024年已将共和镇兴和社区居委会北二、北三、北四、西一小组留地安置小区用地纳入牟定县2024年度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计划,已交第三方组织报件,组件完成后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批,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手续,待获批后,我局将立即通知涉及的居民小组办理具体建设供地手续。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