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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0-0807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07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0〕2号 著录日期:

董兵代表:

你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和用足用活(国土)政策”的建议,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2019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2020年4月8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要求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一枢纽两区三基地”战略规划的先决条件,对于实现牟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明确:“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政策支持,为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要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注重精准落实管控要求,落实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署安排,将上级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落到具体地块,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目前,我县已按省、州的工作安排,启动了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山坝统筹、规划留白、产城融合等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按照开发建设不破坏山体、不占坝区良田好地、不临河湖、不沿道路线状分布、不分散的原则,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推进“多规合一”,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好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