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铭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管理的提案”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与小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是维护小区群众合法权益,为小区业主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你提的五个方面问题,结合我县物业管理实际,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在我县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文、创卫、创美丽县城活动中,小区物业已积极参与,2020年11月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2021年7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令第2号),制定出台了《牟定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评比办法(试行)》,按季度对我县物业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目前已考核四次;2021年11月制定出台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2022年4月起草了《牟定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你提出的问题,随着我县物业管理制定的完善,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持续开展,将有大的改变。
二、关于经费收支机制不健全的问题。2012、2017、2021年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分别发布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指导性标准,按照物业服务与物业收费相适应的原则,前期物业服务按政府指导价,报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收费收支每半年或一年向小区业主公开;小区业主要求提供物业收费正规发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具发票。在2021年11月前,按照省上统一要求,我县各物业小区已统一制作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
三、关于公共维修基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我县2016年已出台了《牟定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流程》;2021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6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建立分户账)和提取使用业务等工作,严格执行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流程,目前只有化湖人家屋顶漏水按规范提取使用55.6万元。
四、关于公共设施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已成立小区业委会的,小区公共停车位收益按规划车位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7:3,在小区内自行划定的车位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5:5给比例进行分配。小区业主收益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收益15%以内用于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和楼栋长的正常开支及补助,剩余作为小区公共部分维修和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充;物业服务企业收益归物业服务企业。
五、关于物业公司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我局已通过州房协和我局自己组织,对物业公司员工进行物业服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并组织部分物业公司员工到昆明、楚雄、大理考察学习培训,通过招投标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组建小区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化解小区矛盾纠纷,为小区业主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做了大量工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