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焦与市场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采取召开宣讲会、举办培训班、深入企业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 2.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活动; 3.积极服务企业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4.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和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工程,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5.开展企业年报公示政策宣传、指导服务; 6.落实科级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每季度走访联系企业不少于1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7.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突出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简易退出等关键环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8.落实歇业制度,降低企业维持成本; 9严肃查处违规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0.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以及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1.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首违不罚、轻违免罚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