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农业产业发展 |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参加农业领域相关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指导粮食生产各环节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
2 |
政策措施制定 |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
3 |
农村改革 |
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
4 |
乡村建设乡村治理 |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
5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
6 |
农业防灾减灾 |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
7 |
农业科技推广 |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
8 |
农业市场管理 |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
9 |
农业投资 |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
10 |
农业资源管理 |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编制和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
11 |
农业人才管理 |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
12 |
开展脱贫人口技能培训,为企业输送技能劳力 |
2023年争取资金63万元在全县7个乡镇组织实施现代实用技能性专业技术培训7期,技能性转移培训农村已脱贫劳动力和“三类监测对象”劳动力450人。 |
13 |
农副产品“牟品入沪”消费帮扶 |
认定19家企业为扶贫产品企业,入驻“832”销售平台,认定扶贫单品42个,全年帮助牟定企业、合作社和群众等销售农特产品到上海和东部地区,有效助力牟定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 |
14 |
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 |
推荐3家参展企业参加“第六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主办方为参展企业承担展位费、布展费、在上海市内指定仓储费用(每个参展企业不超过4个立方)及展品到展馆的物流费用、在展馆洽谈销售的费用。 |
15 |
按季度开展精准防贫基金救助 |
对脱贫户和农村群众因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变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安全住房受损,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适时开展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