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供销社的闲置资产是基层社改造、撤消、解散或破产后,在清偿债务、清退股金、安置职工后移交县供销社管理的资产。
一、基本情况
(一)资产情况
1.共和镇南大街原日杂土产公司有砖混结构房屋8间,占地面积500.85㎡,建筑面积206.59㎡;
2.南大街原供销社办公楼有砖混结构办公用房56间总面积1056.135㎡,建筑面积1688.16㎡;
3.军屯仓库及市场有砖混结构房屋一栋及平房总建筑面积1199.7㎡,总占地面积2178㎡;
4.青龙徐家寺有砖混结构房屋一栋总占地面积465㎡,建筑面积846.43㎡;
5.新甸丰乐原新甸购销店有土木结构房屋一间总占地面积402㎡,建筑面积178.14㎡;
6.新桥镇零公里处有土木结构房屋一间总占地面积400㎡,建筑面积174.8㎡(房屋已倒塌);
7.蟠猫乡古岩集镇有砖混结构房屋3间,平房5间,总占地面积890㎡,建筑面积481.34㎡;
8.戌街供销社楼梯间及院子占地面积326㎡、建筑面积59.34㎡;
9.安乐乡猫街集镇原安乐农贸市场,占地面积1305㎡、建筑面积108㎡。
(二)资产使用情况
南大街原供销社办公楼、南大街原日杂土产公司、青龙徐家寺、蟠猫乡古岩4处资产中有部分出租,部分闲置;军屯仓库及市场交由共和镇天台村委会使用;新甸丰乐原新甸购销店、新桥镇零公里处、戌街原供销社、安乐乡猫街集镇原安乐农贸市场4处资产闲置,其中部分房屋因年久失修已倒塌。
(三)资产管理及增收情况
牟定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31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使用。为确实增加社有资产收入,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县供销社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充分利用供销系统资源,最大限度盘活利用闲置资产,通过出租、置换使用等方式提高资产使用率,增加社有资产收益,2017年以来收取租金等共计30.1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尽职履职,保护资产完整。社有资产具有特殊性,属于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在法律、政策的支持下,县委、县政府的依法保护下,社有资产得到完整保存,在棚改中征收的原老农资公司土地房产,县政府作了相应补偿并列为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其余社有资产土地、建筑物完整保存下来。
(二)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县供销社资产老旧,多建于80年代初期,且建设简单装修较为粗糙,多有设施功能老化、漏雨的情况。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新桥镇零公里门市部、大蒙恩村的仓库拆除。已出租的资产,签订合同由承租人负责安全管理,其它未出租的由分管领导和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从未发现过安全事故。
(三)多措并举,提高资产利用率。位置优越资产,通过改造提升提高资产利用价值。原县供销社营业办公楼位于西路与南大街交叉路口,商业位置极佳,二层框架结构,空间大当商铺出租,被商家长期租用。原日杂土产公司房屋位于文庙街中段位置较好,生活便利。2020年,县供销社投入资金进行改造提升,增加了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目前8间房屋有6间已出租。体量庞大资产,通过捆绑出租提高资产利用率。青龙徐家寺资产独栋独院,结构开阔,面积较大,离县城不远,适合投资办厂,长期出租给企业开工厂使用;蟠猫集镇资产位置相连,面积适中,便于商家集中经营,统一租给1人,再由承租人分租管理使用,有效的盘活了闲置资产,增加了经济收入。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利用率低,资产保值增值难度较大。牟定县供销改制较为彻底,90%的资产在供销改制过程已中处置或出售。目前留下的资产大部分是位置偏、功能差、面积小、利用值价不大的资产,保留下来的资产多是原基层社的公共设施,比如戌街、安乐、蟠猫留下了原供销社公用的楼梯、院子、厕所等。而像南大街原供销社办公区、原日杂土产公司这样位置、地段好的资产临街1楼商铺均已全部出售,剩下的楼层位置不好,且无法单独利用,因此也只能有小部分出租,大部分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二)资产老旧,改造维护成本较高。县供销社闲置资产大多于1990年前后建盖,最早的建于1984年,由于年代久远,房屋陈旧,功能不完善,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闲置资产大多位于乡镇集镇上,随着社会发展,乡村集镇建设,现多位于集镇偏远位置,位置失去了竞争优势。改造费用巨大,市场竞争力弱。如:南大街办公楼、蟠猫乡资产等因房屋功能不全、屋顶漏水、门窗破损严重等,修缮投资较大(据初步测算约41万元),县供销社无法承担。其它闲置资产情况大多如此。为防止破损窗子、墙体等伤人引发不安全事故,每年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排除安全隐患,近年供销社社有资产已是入不抵支。
四、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一)继续开展租赁盘活资产。通过寻找租赁市场,开展租赁业务,进行闲置资产再利用,把房屋、场地整体或分散租赁给个人、企业,资产得到利用且投入管理成本少。
(二)通过招商引资盘活资产。一是县供销社闲置资产改制前多为经营场所,可以采取对外投资,积极寻找商业合作伙伴,以闲置土地、房产入股或以资产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同经营、办厂,尽量把闲置资产利用起来,并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二是利用闲置资产、土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让有实力的企业入驻投资办厂,把闲置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三)依法公开拍卖盘活资产。资产闲置就是浪费,为确保社有资产价值最大化,对已不适宜开展经营、办厂、租赁等业务,但土地有利用价值的资产,可以通过依法公开拍卖的方式,实现社有资产价值最大化,盘活闲置资产。
(四)实施政策补助提高价值。建议政府纳入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改变县供销社闲置资产老旧、功能不全、安全隐患多的现状,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利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