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策问答 >> 正文

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表彰奖励的,怎样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作者: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

答:(一)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增发25%;

(二)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增发20%;

(三)荣立二等战功、一等功或者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享受相关待遇的,增发15%;

(四)荣立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的,增发10%;

(五)荣立四等战功或者三等功的,增发5%。

上一条:退出现役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是什么?
下一条:退役义务兵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