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成绩
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化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全国统 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再选科目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进行等级赋分转换后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始成绩不予公布。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的,按规定进行使用。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由专业统考科目(科类)成绩组成。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个科类,各科类满分均为300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