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政策问答 >>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哪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日期:2024年05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改革开放以来,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国家和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1981年《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关于从水电站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维护基金的通知》(电财字[81]第56号),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用于水库维护和解决库区的遗留问题;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6J56号),设立了库区建设基金,用于解决1985年底以前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J3号),确定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重点是加强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1996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J526号),设立了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对1986年至1995年间投产和1996年以前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库移民进行扶持,重点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滞后等遗留问题。同时各地也积极出台了增加移民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

上一条: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条:2006年7月1日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库移民人口如何核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