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施行。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 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上一条:何种情况下,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信访事项 下一条: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如何推动联合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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