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司法局 >> 政策问答 >> 正文

安置帮教知识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安置帮教工作概念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对象

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刑满释放人员,其主要是刑满释放五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三、安置帮教工作业务范围

(一)对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二)向刑满释放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了解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三)引导、扶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四、司法行政机构安置帮教任务

(一)研究实施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三)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四)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六)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七)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九)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

(十)协调安置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工作;

(十二)表彰、鼓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五、安置原则

(一)对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积极主动与原单位协商,争取原单位接收;

(二)对原来没有工作单位或原单位无力接收的人员,鼓励、扶持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或由其它单位安置;

(三)对农村籍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划分责任田,有条件的安置到乡镇、村办企业务工;

(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由其亲属抚养、赡养或当地政府给予适当救济;

(五)在社会招工时,积极向有关单位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满释放人员,鼓励其竞争上岗;

(六)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七)对没有资金、生产资料和技术,或年老体弱、孤独无靠的刑满释放人员,由安置帮教组织和街道居委会共同安置;

(八)由司法行政和劳动部门共同办经济实体和基地予以过渡性安置。

六、服刑人员远程帮教会见

(一)什么是服刑人员远程帮教会见

服刑人员远程帮教会见是指服刑人员在狱内与其亲属、监护人通过远程会见管理系统实现的异地会见。

(二)远程帮教会见对象有哪些

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我省的监狱(包括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服刑人员,可以通过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

亲属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孙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

监护人是指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履行监护职责、行使监护权利的个人或组织。

其他确因帮教需要且经县(市、区)司法局审核、监狱审查同意的人员也可安排帮教会见。

(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远程帮教会见

服刑人员远程帮教会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困难或年老体弱、不便到监狱会见的;

2、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

3、投改后一年以上无会见的;

4、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远程帮教会见的;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远程帮教会见的。

(四)哪些服刑人员不得远程帮教会见

下列服刑人员禁止安排帮教会见:

1、邪教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以及涉黑、涉恶类的;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尚未减刑的;

3、“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或身份不明的;

4、禁闭期间的;

5、正在接受隔离审查的;

6、受到警告、记过处分不满三个月以及禁闭处分不满六个月的;

7、其它不宜安排远程帮教会见的。

(五)远程帮教会见地点在哪里

各监狱和县(市、区)司法局设置有专门的远程帮会见场所。另外,在部分有会见终端的乡镇、街道司法所。

(六)如何申请远程帮教会见

亲属、监护人申请远程帮教会见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或司法所提出预约申请,预约时应提供会见人和被会见人的基本信息,说明申请会见日期以及联系方式等,预约申请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服刑人员申请远程帮教会见的,应通过所在监区向监狱狱政管理部门提出预约申请。

(七)远程帮教会见时间及人数如何安排

服刑人员和亲属、监护人远程帮教会见,一般每月可安排1次,每次不超过3人,已安排远程帮教会见的,当月一般不再安排到监狱会见。

远程帮教会见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一般安排在监区会见日当天进行,特殊情况下经监狱批准也可安排非会见日会见。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八)预约时间因故无法帮教会见如何处理

因故无法在预约时间会见的,会见人可提前向司法局申请变更会见时间,由司法局重新安排;如需变更或增加会见人的,需重新办理预约申请手续。远程帮教会见批准后,会见申请人无故取消会见的,当月不再安排远程帮教会见。

(九)远程帮教会见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远程帮教会见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使用隐语、暗语或外语交谈;

2、谈论有碍监管安全或服刑人员改造内容;

3、谈论案情,涉嫌串供、通风报信;

4、不服从会见工作人员管理;

5、将手机、照相机、录音机、录像机等电子设备带入会见场所;

6、有其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情形的。

有以上情形的,经监狱、司法局现场工作人员警告无效的,立即中止远程帮教会见,并视情节给予三个月停止远程帮教会见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是什么?
下一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指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