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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57号)附件2第9项省管河道采砂审批,下放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第二十条:龙川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龙川江流域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载明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数量、作业方式等要求进行,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砂石堆场、加工场。采砂期届满或者不再采砂的,应当按规定恢复废弃场所地貌和植被。

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龙川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

上一条:哪些采砂行为属违法采砂行为?
下一条:在龙川江流域河道违法采砂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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