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户保:凡属本辖区或持有本辖区1年以上居住证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整户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单人保: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省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4)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保险报销后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城乡低保年保障标准4倍的人员;(5)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因患大病卧床不起连续超过6个月且需他人长期照料的困难残疾人及其他特殊情况无证的事实残疾人;(6)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