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财政局 >> 政策问答 >> 正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

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实施对象及范围:牟定县乡镇中小学校(不含县城)在籍在校学生;县城中小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因学校区域布局调整进城读书的农村学生和因农转城政策,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学生都属于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对象范围。

(二)实施标准:牟定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从2012年3月启动,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至2014年7月期间,其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生均60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2014年的秋季学期进行第一次调标,从2014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营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天4元,一年按生均80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2021年的秋季学期进行第二次调标,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一年按生均100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

 

上一条: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下一条: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