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及范围:牟定县乡镇中小学校(不含县城)在籍在校学生;县城中小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因学校区域布局调整进城读书的农村学生和因农转城政策,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学生都属于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对象范围。
(二)实施标准:牟定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从2012年3月启动,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至2014年7月期间,其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生均60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2014年的秋季学期进行第一次调标,从2014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营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天4元,一年按生均80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2021年的秋季学期进行第二次调标,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一年按生均100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