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配置标准: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牟财字〔2019〕9号)配置标准(品目、数量、价格、使用年限)在规定标准内配置资产,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二)配置原则:县级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应当与单位履行职能或事业发展需要相匹配,结合存量控制增量,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
(三)申报程序:1.单位申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资产存量等情况,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在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内同步编报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资产购置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的新增资产购置相关预算申请随部门预算报送县财政局。
3.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局根据资产配置标准以及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履职需要、资产存量与使用情况等,审核新增资产购置相关预算。新增资产购置相关预算审核结果是单位年度资产购置的上限指标。
4.财政部门批复。经县人大批准后,县财政局将新增资产购置相关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