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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省、州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受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4日在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四楼会议室举行了《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2年11月9日,按规定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举行《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2年12月5日发布了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举行《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会内容、听证主持人、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听证会陈述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会记录人、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15:00)在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四楼会议室举行《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召开

2022年12月14日15:00,听证会在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1人,实到听证代表2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代表1人,旁听代表2人。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并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3.听证监察人根据核实的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4.决策发言人就《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草案)》的背景、基本情况、必要性、成果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

6.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7.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会议作决策发言。

8.主持人作总结发言。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21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本次听证会共收到各方面听证代表意见共计7条,经县搬迁安置办研究,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部分采纳,并对《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1.有听证代表提出:对第五章责任追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者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责令整改,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是上级文件的规定,因为“责令整改”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中并没有“责令整改”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是否具有“责令整改”的行政职权,以及行政执法权应予考虑。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修改中删除了“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者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责令整改”的相关条款,删除了第二十九条。

2.有听证代表提出: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移民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登记和台账制度,修改为:建立健全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资产(资金、资源、资产)登记。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

3.有听证代表提出:第二十二条差异化原则的内容前“资金分配比例”应作为分配必须遵守的,而不是原则。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予以部分采纳,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4.有听证代表提出:第八条(八)建议修改为“乡镇农经站进行定期审计以及离任审计”。因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机构是乡镇农经站。县审计局属国家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实施计划必须报云南省审计厅备案才能组织实施。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5.有听证代表提出:第二十七条责任追究条款太粗不细化,无针对性,只写了资产,对资金违规没有明确,追究措施不具体,请对照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对违纪尚未违法事项该如何处置应明确。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予进行了部分采纳,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6.有听证代表提出:办法应具体细化,如第十条第三项“较大投资”“较大资产”,第十八条“定期进行审计”等进行细化。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予进行了采纳,改为:以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进行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和资产购置;

7.有听证代表提出: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和变卖”的规定不利于移民产业的发展,移民资产不能进入市场融资阻碍其发展,应在符合一定条件(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下可抵押、质押、变卖。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予进行了采纳。删除了第五章,资产处置中的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资产处置的规定。

下一步将会对修改完善后的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牟定县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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