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76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176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
要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计财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脱贫县延续执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
分配脱贫县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含提前下达部分),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牟定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