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的通知》(楚财农〔2022〕5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州级农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50.7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州级财政用于落实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补助的支出,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文件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二、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应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担保费补贴,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牵头组织补助兑付工作。
三、融资贷款担保费补助的兑付,要求被补助对象提供贷款合同、银行账户贷款资金划拨进账单,担保合同、担保费收费发票、担保费转账汇款单等有效凭证复印件和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后给予兑现补助。
四、要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州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牟定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