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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牟定县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11日至11月10日,对牟定县2022-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1.2022年初,就业补助资金上年结转35.96万元;本年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639.50万元,本年支出2391.70万元,指标收回41.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2.2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609.48万元,本年支出609.48万元,年末无结余。2022年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结转结余251.90万元,本年收入0.08万元,本年支出250.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4万元。

2.2023年1月至9月,就业补助资金上年结转242.27万元,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245.48万元,本年支出1904.47万元,截至2023年9月末滚存结余583.2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401.37万元,本年支出179.89万元,截至2023年9月末滚存结余221.48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年初结转1.24万元,本年收入0.0022万元,本年无支出,截至2023年9月末滚存结余1.24万元。

(二)就业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就业政策目标完成情况

2022-2023年9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94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5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97人,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就业见习和求职创业补贴及其他政策覆盖人数分别达1998人次、3974人次、1172人次、45人、18人、2人。

2.保市场主体政策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县失业保险参保6866人,实际缴费5914人,2022年1-9月期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1215元,2022年10月-2023年9月期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1440元,失业补助金水平(参保缴费满1年600元/月,不足一年300元/月)。2022年至2023年9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数分别为529人和133人,涉及补助资金分别为324.64万元和27.06万元;104户企业享受普惠性稳岗返还,惠及企业职工1587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9.38万元。

(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至2023年9月,全县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享受就业扶持政策4197人次,重点群体培训后实现就业993人;享受“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24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58万元。截至2023年9月底,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75万人。

审计结果表明,2022-2023年9月期间,牟定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就业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提供就业公共服务,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规范有效。

本次审计也发现,还存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不健全,挪用就业补助资金,违规扩大公益性岗位保障范围,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就业见习补贴及创业补贴,公共实训基地长期未建成投入使用,未对困难毕业生实施精准帮扶,就业见习基地脱离系统监管,新增就业人员信息统计数据不准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整改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不健全;

(二)1个单位挪用就业补助资金4.11万元用于缴纳工会经费;

(三)违规扩大城镇公益性岗位保障范围,向13名非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共54.75万元;

(四)向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5.28万元;

(五)人社部门拖欠培训机构培训补贴492.21万元;

(六)向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培训期间交通费、生活补贴0.2万元;

(七)将3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创业培训并录入系统;(八)1家劳务派遣公司向所属单位派遣4名劳动者;

(九)牟定县公共实训基地长期未建成投入使用;

(十)未对55名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十一)向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8万元;

(十二)未将12家就业见习基地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管理,脱离系统监管;

(十三)未及时清退超过1年未开展见习工作的就业见习基地;

(十四)2人违规申领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4.5万元;

(十五)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上报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信息统计数据不准确;

(十六)以往审计发现的欠缴失业保险9.4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及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责成牟定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尽快提出调整充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执行;

(二)关于1个单位挪用就业补助资金4.11万元用于缴纳工会经费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被挪用的就业补助资金4.11万元归还原渠道;

(三)关于违规扩大城镇公益性岗位保障范围,向13名非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共54.75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结合相关人员所签订的公益性岗位合同服务期情况妥善处置,合同服务期满后有序退出,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向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5.28万元的问题,移送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处理,举一反三,逐一核实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人员的身份和条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关于人社部门拖欠培训机构培训补贴492.21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积极筹措补助资金,及时清偿拖欠的培训补贴资金;

(六)关于向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培训期间交通费、生活补贴0.2万元的问题,移送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处理,举一反三,逐一核实培训人员的身份和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追回资金;

(七)关于将3名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创业培训并录入系统的问题,移送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处理,举一反三,逐一核实培训人员的身份和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支付培训补贴资金;

(八)关于1家劳务派遣公司向所属单位派遣4名劳动者的问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截至2023年11月24日,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将牟鼎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原派遣的4名劳动者录为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牟定县公共实训基地长期未建成投入使用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加强与PPP项目公司(牟定县优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牟定县职业高级中学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完成实训设备购置安装,办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尽快有效发挥公共实训基地的效益;

(十)关于未对55名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困难毕业生“一人一档”精准帮扶档案,按照“一人一策”落实精准服务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和政策服务有效落实;

(十一)关于向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8万元的问题,移送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处理,举一反三,逐一核实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加大对审核发放补贴相关单位以及人员的监管力度;

(十二)关于未将12家就业见习基地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管理,脱离系统监管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尽快将已审批设立的就业见习基地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管理,加强就业见习管理系统的规范使用,以线上数据为基准进行报送,确保就业见习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十三)关于未及时清退超过1年未开展见习工作的就业见习基地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尽快清退超过一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并通报公示;

(十四)关于2人违规申领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4.5万元的问题,移送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处理,举一反三,逐一核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资格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加大对审核发放补贴相关单位以及人员的监管力度,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书面告知我局;

(十五)关于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上报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信息统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尽快核查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信息统计数据不准确的原因,查明事实,及时修正调整相关统计数据,今后必须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关于以往审计发现的欠缴失业保险9.4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采取措施,尽快清收欠缴的失业保险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效的就业工作议事协作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杜绝出现挤占挪用就业补助资金的问题,积极筹措资金清偿拖欠的培训补贴。杜绝违规扩大公益性岗位保障范围,杜绝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待遇、培训补贴、见习补贴、创业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对象资格审核、监管和服务。从严审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政策性补贴人员的申报资格,强化就业见习基地系统监管,加强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就业培训机构管理,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就业数据。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运营管理。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完成实训设备购置安装,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尽快有效发挥公共实训基地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查出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截至2024年6月24日,审计查出的16个方面的问题,各责任主体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整改率为87.5%。关于违规扩大城镇公益性岗位保障范围,向13名非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共54.75万元的问题,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通知相关用人单位清理核实13名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和服务期情况,并要求合同服务期满后有序退出、妥善处理。截至目前,13人中已有6人有序退出,其余7人在2024年9月30日前将全部退出。关于牟定县公共实训基地长期未建成投入使用的问题,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积极争取省州人社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解决牟定县公共实训基地设施设备的配备,向相关单位争取早日办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尽快有效发挥公共实训基地的效益。

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对审计报告提出的4条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均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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