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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局局长刘诚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8

(总第517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林业局局长刘诚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19日至5月3日,对牟定县林业局局长刘诚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林业局属牟定县人民政府林业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管理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行政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林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统股、保护站、林政股、天保办、科教产业股、退耕办、防火办、营林站、化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白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11个职能股室。2017年末,县编委核定县林业局人员编制53人(行政12人、事业41人),实有在职职工58人,离退休职工46人。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0辆(公务用车1辆、防火专用车9辆)。牟定县林业局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软件2014年至2016年为保会通6.5增强版,2017年1月至12月为《预算单位财务平台》一体化核算。共设4个会计账套,即:局机关基本账套、退耕还林资金账套、天然林保护资金账套、天然林保护基建资金账套。

刘诚同志2014年7月任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6年12月任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牟定县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县森林公安局、局党委办、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刘诚同志任牟定县林业局局长期间,县林业局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重大事项能做到集体讨论决定。审计组对刘诚同志任期内的各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指标综合量化评分,任期内很好的履行了经济责任。但牟定县林业局还存在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支付挂职伙食补助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销无接待清单、在公务接待费中报销同城接待费、为接待对象承担住宿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应缴国库款(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等问题,刘诚同志对任职期间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存在的问题应负主管责任。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400 080元;

(二)违规支付项目审查费2 400元;

(三)违规支付挂职干部伙食补助费4 000元;

(四)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销无接待清单,在公务接待费中报销同城接待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住宿费;

(五)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 453 931.32元;

(六)应缴国库款(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0 000元;

(七)往来款户头多、金额大、长期挂账,整改不力;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情况: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县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400 080元的问题,责成县林业局自行上缴县财政;对违规支付项目审查费2 400元本次免于处理,今后应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违规支付挂职干部伙食补助费4 000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林业局向个人收回违规支付挂职伙食补助费4 000元上缴省财政;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销无接待清单,在公务接待费中报销同城接待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住宿费的问题,牟定县林业局今后应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 453 931.32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林业局把应列未列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达到账实相符;对应缴国库款(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0 000元,责成县林业局尽快收回际盛苗圃租金欠款,及时上缴县财政国库;对往来款户头多、金额大、长期挂账,整改不力的问题,牟定县林业局的领导应引起重视,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查明原因,属借款的应尽快清理归还,属拨付未报账的资金应清理督促限时报账,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妥善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牟定县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规范种苗、物资、劳务招投标工作。任职期间,县林业局种苗、工时费采购询价基本在3家公司询价及供苗。应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在种苗、物资、劳务询价采购工作中扩大询价采购范围,招投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询价采购不走过场,真实、合法、合规;(二)完善项目经费支出手续。县林业局机关内部相关工作负责人今后应将林、果、树苗及物资采购手续及领取、发放果苗、树苗、物资等的花名册一并移交财务人员作为项目经费支出报销的附件,以真实反映项目经费支出及种苗、物资发放的真实性;(三)严格执行《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正确审批、报销差旅费,杜绝部分职工既报销差旅费又报销公务接待费的情况;(四)财务人员应加强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做到账表一致,纸质账与电子账一致,纸质表与电子表一致,确保账务核算的真实、合法、合规;(五)加强对下拨乡镇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督促指导项目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规范核算,及时兑付,发挥应有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对造成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7月20日,已上缴项目资金结余400 080元,已收回1名挂职干部伙食补助费4 000元并上缴省财政;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 453 931.32元的问题,已在5月31日补列固定资产;对应缴国库款(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款30 000元已向欠款人收回于7月3日上缴县财政;往来款户头多、金额大、长期挂账,整改不力的问题,已安排财务人员进行清理调账处理。

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此次审计提出建议5条,县林业局已积极采纳,并计划在下步工作中逐一落实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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