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18号
(总第527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6月4日,对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楚雄欣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进行招标代理、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中标价3 664 980.04元,合同价3 664 980.04元。工程于2015年7月28日开工建设,2016年2月29日竣工。工程竣工后经牟定县水务局与施工单位自行编制结算,结算价为3 667 522.44元。工程结算价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及《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进编制。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备案手续和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与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由经楚雄州水务局于楚水规计〔2015〕14号批准建设。批复概算总投资545.64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合计4 122 1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 500 000元(牟财农〔2015〕83号1 000 000元 ,牟财建〔2014〕81号2 500 000元);州级补助资金622 100元(牟财建〔2016〕30号)。
2、资金收入到位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合计4 107 624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 485 524元,州级补助资金622 100元。
3、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合计3 837 226.39元,其中:支付施工队工程款3 465 391.3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4 942.86元,其中:监理费80 000元,勘察设计费200 000元,管理费74 942.86元(办公费4 683元,差旅费26 050元,汇款手续费250元,交通费10 164元,公务接待费22 002.93元,临时人员工资9 000元,劳务费2 300元,劳动保护费2 800元,利息收入冲减待摊费2 307.07元);其他投资支出16 892.21元(食堂及办公生活用具购置6 558元,管理所厨房修缮工程10 334.21元)。
4、结存资金270 397.61元。
5、应收款18 396元,其中,牟定县小㈠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未拨付到位资金14 476元,应收其他资金3 920元(劳动保护费2 800元,汽车清洁用品费用1 120元)。
6、应付款:494 519.36元,应付工程款181 419.36元;应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3 100元,其中:监理费16 100元(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费297 000元(楚雄欣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7、结余资金-205 725.75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际完成投资4 327 825.7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3 646 810.68元;待摊投资664 122.86元,其中:监理费96 100元,勘察设计费497 000元,管理费 71 022.86元(办公费4 683元,差旅费26 050元,手续费250元,交通费9 044元,公务接待费22 002.93元,临时人员工资 9 000元,劳务费2 300元,利息收入冲减待摊费2 307.07元);其他投资16 892.21元(食堂及办公生活用具购置6 558元,管理所厨房修缮工程10 334.21元)。
(五)审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红豆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工程多结算工程价款及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20 711.76元。
(二)违规扩大支出范围3 9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计20 711.76的问题,责令牟定县水务局进行整改。
(二)违规扩大支出范围3 920元。责令牟定县水务局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水务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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