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9号
(总第554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8日,对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由楚雄永安诚盛基础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程勘察、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由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招标,经公开招标,由云南牟定兴达建业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为4 020 000.00元,合同价4 020 000.00元。
工程合同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竣工日期2016年2月28日。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自行结算,主体工程结算价为 4 084 082.41元,室外附属工程结算价为238 519.72元。
工程价款结算采用《2013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由楚雄顺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牟发改投资(2015〕35号)批准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629.1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492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137.18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省级配套24万元,州级配套21.6万元,县级自筹463.58万元。建设规模:牟定县思源中学建设保障房48套2 400平方米。
(三)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8日,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合计3 449 999.5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 721 999.5元,省级补助资金240 000元,州级补助资金288 000元,楚雄永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资金200 000元。
项目资金支出合计3 449 999.5元。其中:支付云南牟定兴达建业有限公司主体工程款3 216 000元,附属工程款233 999.5元。
应付工程款803 298.73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至审计之日,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 4 253 298.23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 253 298.23元。
(五)审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中也发现多结算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验收未进行备案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69 303.90元。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一)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69 303.90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整改。
(二)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责令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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