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6日至11月26日对中国共产党牟定县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委党校属中共牟定县委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与牟定县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合署办公。截至2020年12月末,内设办公室、教研室2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12人(管理2人,专业技术9人,工勤1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公务员1人,专业技术8人,工勤1人);退休5人。无公务用车编制,无公务用车。
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党校2020年财政收支能按批准的预算管理执行,部门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状况。国有资产管理已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了固定资产采购报废请示审批手续;“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能按照资金预算下达文件执行;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县财政。但还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815元。
(二)违规报销驻村工作队员往返交通费81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已在县审计局对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静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合并处理。建议县委党校严格公务接待日常管理,严控接待范围,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严格执行《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委党校已整改完毕,整改情况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的问题,县委党校已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培训学习公务接待和报销相关规范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本次审计提出审计建议2条,县委党校已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2年3月11日